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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状况

2015-11-30 16:22:46 点击:3395

为应对光伏发电并网难和成本高两大问题,欧洲国家通过立法实行强制并网和优惠的上网电价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光伏发电的发展。

 

 

早在1991年,德国就通过了《强制购电法》,要求电网企业按规定的电价全额收购叮再生能源发电量。2000年,德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可再生能源法》(Emeubare Energie Gesetz,EEG),解决了光伏系统的并网难问题。EEG规定:光伏发电在固定时间内(20年)享受固定的上网电价,并设置价格递减调整机制,上网电价每年按5%的比例递减。2004年,德国修订了EEG,规定对不同容量、不同形式的光伏发电实行46~62欧分/kWh的区別上网电价。2009年,德国采取了更加灵活的上网电价政策,将其每年递减的比例由固定值改为与容量挂钩,以更好地利用电价杠杆,调节新增的装机容量。
2010年,德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3.4GW,其中81%是容量不超过IMW的系统,58%是容量不超过100kW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系统。截至2012年8月,德国的光伏装机容量超过30GW,其中80%的容量是从低压电网接入的。

当然,德国的这场能源革命并非免费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补贴由电力用户分摊,因此有人对德国光伏发电政策的叮持续性表示质疑。2010年,德国政府提出要大幅降低光伏发电补贴;遭到执政联盟内部人员的强烈反对,最终就补贴政策达成乏共识,将德国光伏发电能够维持在一个适当的发展速度上。
欧洲能源交易公司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5月25日,德国全国光伏发电功率达到21GW,约占当时全国负荷功率的40%,当日的光伏发电量达2240万kWh,满足了电力总需求量的30%,相当于20座大型传统火力发电厂或核电站的发电量。

考虑到分布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的贡献,德国已经出现来自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电源的发电功率超过总需求功率—半的情况。除就地用电外,德国光伏系统大部分剩余电力需要外送,其配电网已经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功率双向流动的有源网络。

由于现有配电网在最初设计时并没有考虑分布式电源的接入,大量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后将会给运行管理及电能质量带来问题。为此,欧盟以及欧洲各国制定了一系列技术标准与规范,明确分布式电源并网的技术要求,发电并网提供了法律和技术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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